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及部分副省級市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機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局)人事考試機構: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21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廳發〔2021〕4號)的安排,為做好2021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此部分內容主動公開)
(一)考試時間
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于10月23日、24日舉行,其中基礎考試為23日,專業考試為23日、24日。有關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各專業的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情況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中的考試介紹)查詢。考生可根據專業、學歷、職業年限及報考條件選擇考試科目報考。
(二)報考條件
2021年度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可登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官網(www.pqrc.org.cn中的考試動態)查詢,相關土建類專業評估信息可登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官網(www.mohurd.gov.cn) “人事教育”欄目中的“專業評估”板塊進行查詢。
各地在組織報名工作中對于報考人員所學專業請按照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相關專業新舊名稱對照表(2018)〉的通知》(注工〔2018〕1號)和《關于印發〈勘察設計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新舊專業參照表(2019)〉的通知》(注工〔2019〕7號)的相關規定進行審核。上述兩文件可登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官網(www.pqrc.org.cn中的考試動態)查詢。
(三)報名事項
1. 2021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工作于2021年8月9日至8月24日在全國統一網報平臺上進行,請各地人事考試機構按照文件要求,做好統一網報工作。凡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2. 本考試報名證明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制。各地要按照《關于印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規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號)要求,認真落實一次性告知、報名條件核查、日常監管、不實承諾處理等重點環節工作。各地在發布報考注意事項時,要特別提醒報考人員及早注冊或完善注冊信息,報考前需認真閱讀報考須知和報考條件說明。
(四)考試要求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2B鉛筆、黑色墨水筆、三角板、橡皮以及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的計算器,并嚴格按照試卷“應試人員注意事項”中的要求作答。草稿紙由各地考場統一配發,數量應滿足作答需要,考后收回。各專業的基礎考試為閉卷考試,禁止考生攜帶任何參考資料;各專業的專業考試為開卷考試,允許考生攜帶專業考試指定目錄中的標準、規范、規程、技術(設計)手冊等正規出版社出版的資料(可登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官網www.pqrc.org.cn中的考試動態查詢)。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
2021年7月30日